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援助是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的重要保障配套制度之一。清新区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
一、搭建“横纵相交”工作网,扩大法援覆盖“朋友圈”
一是整合社会资源,纵横相交构建“法律援助网”。至2022年9月,纵向上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各村干部为辅助的工作体系已经形成,全区有8个法律援助工作依托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向基层延伸确保法律援助纵向覆盖;在横向上,与区法院、残联、妇联、工会、共青团、人社局、看守所、人武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形成强有力的协同工作合力,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以点带面”有效在各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辐射范围,最大程度发挥法律援助作用。二是配合法院刑庭工作,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2018年开始,我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文件精神,在全区内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配合清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工作,指派律师为无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同时,加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今年来,安排律师值班67人次,见证认罪认罚案件182件。
二、推进便民利民工作制,降低法援申请“门槛线”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降低申请法律援助门槛。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免于申报制度,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缩短审查时间,降低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门槛,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今年,我区办理法援案件214件,其中刑事170件,民事41件,行政3件。二是简化手续审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于低保户、烈士等18项证明的情形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法律援助申请适用告知承诺制,精简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推动法律援助更加便民利民。2021年至今,承办4件告知承诺制案件。三是启动“市域通办”,打破法援区域空间限制。今年我区正式开启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群众在清远市内申请法律援助事项且该事项属于我市法律援助机构管辖,即可就近选择我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务,打破了法律援助申请的区域层级限制,让群众真正实现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务。目前为止,我区承办市域通办案件4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2件。
三、提高法律援助知晓度,擦亮法援系列“宣传牌”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开启立体化宣传模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宣传活动,多次到清新公园、美林广场等社区进行“法律援助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面对面”宣传辅导,“零距离”发放法律手册“礼包”,确保法规宣传咨询解答全方位覆盖;联合清新广播电视台制作主题为《法律援助 维护百姓权益,慈爱之心 撑起弱者蓝天》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片,通过情景剧方式,演绎追索“抚养费”和“赡养费”两个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例,在清新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连续播出,依托传统传媒的广泛宣传渠道扩大法律援助知晓度;二是拓展宣传思路,“因时制宜”多渠道宣传相关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启动“流动式”法律援助宣传,采用大型LED显示屏宣传车开进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大型社区等,沿途播放《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治宣传片,并向过往的群众、社区居民,学校学生派发宣传资料及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二是依托法律援助服务品牌,“对症下药”为困难群众送“服务综合大礼包”。以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为契机,多次开展法律志愿者进社区宣传活动,联合区残联、律师事务所、普法助残送医工作组多次开展“送法送医下乡”宣传活动,深入全区8个镇40条村(居)村(居)委会为农村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妇女等群体进行送法义诊活动,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医疗救助,获得群众一致认可。2021年,区法援处主任伍海雁同志被评为司法部“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个人。